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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纪委召开学习会 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发布时间:2025-05-03 阅读:

摘要: 1月12日下午,韩山师范学院纪委在才林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总结我院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讨论新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1月12日下午,韩山师范学院纪委在才林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总结我院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讨论新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光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学院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处和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对如何做好我院新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林光英副书记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学院实际,对近期学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部署,并对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端正思想,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反腐一阵风的错误思想,牢牢记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聚焦主业,尽快落实“三转”。要认真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委要落实“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三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寒假在即、春节将至,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特别要严格遵守中办国办关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十条禁令”和教育部关于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具体内容见附件)。要加强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治理“庸懒散奢”。要加大查办案件和惩戒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四是从高从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供图  张黎)

附件:

中办、国办关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十条禁令”

1.严禁收送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及各种有价证券;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3.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4.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6.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7.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和停放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8.严禁参加赌博等违法活动;

9.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10.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教育部关于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关键词:韩山,师范学院,纪委,召开,学习会,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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